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近期将在安徽省启动。据安徽省司法厅摸底调查,24个试点县(区)的社区矫正对象有2100多人。 社区矫正是与监狱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,就是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,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,矫正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,并促使罪犯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。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,社区矫正工作适用于下列5种罪犯:被判处管制的;被宣告缓刑的;被裁定假释的;被剥夺政治权利,并在社会上服刑的;被暂予监外执行的,具体包括: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;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;被判处有期徒刑、拘役,生活不能自理,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。 社区矫正工作主要内容有:按照我国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,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;安排矫正对象的学习、教育活动;学习、教育活动主要包括法律法规、道德规范、政策形势、行为规则等方面内容;组织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;同时对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矫正。 根据社区矫正工作形势,安徽省酝酿建立3支队伍:一是以基层司法所干警为主的专业主导队伍,二是以公安、监狱民警为辅的专业辅助力量,三是招募工作(居住)在社区内、热心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各类人员,帮助罪犯融入社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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